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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至2日,副市长马彦平率领市政府8个督查组全体成员深入灵石县,就我市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击非法采矿行动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检查各县工作。 为汲取灵石“7·15”事故教训,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旨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种事故发生。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8个产煤县(区市)均已行动起来,重拳出击,整治非法采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各县(区市)开展检查和整治的同时,市政府还派出了8个督查组,分别就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资源整合主体矿井、矿井关闭情况、煤矿证照和违法违规承包、劳动用工、火工品管理及打击非法采矿进行专项督查。 市政府督查组在灵石期间,参加了该县召开的打击非法采矿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再动员大会,对其开展的专项整治和安全检查提出指导意见。随后,督查组深入到各煤矿企业进行检查督导。 记者随同督查组在企业检查看到,灵石县各煤矿企业正在开展停产大整顿,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引深和规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立即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市政发[2006]27号文件)要求,积极整改,消除隐患。灵石翠峰镇荡荡岭沟煤矿矿长郝茂琪告诉记者,我们一定会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在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恢复生产后,将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组织职工培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市政府督查组还将分赴各产煤县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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