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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太谷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称,该县车站附近有一刘姓店主的种子经销店冒用他人的种子生产许可证分装种子。检查人员迅速出动,直奔该种子经销店的销售门市。但是,在该经销店内的柜台货架上,并未发现有其生产的种子,正当检查人员怀疑举报线索的真伪时,店内一个很隐蔽并且紧锁的小门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检查人员责令店主将其打开后终于发现了标有其名称的少量种子。 在铁证面前,经检查人员说服教育,百般无奈的店主刘某只得带上检查人员前往分装种子的场所。 当检查人员跟着店主七拐八转来到附近东关村内的一个偏僻的院落时,检查人员惊讶地发现了大量已经分装好待售的种子,以及未包装的种子和满满一房间的包装袋。更让检查人员吃惊的是,装好的种子的包装袋上赫然标示着天津蓟县某种苗繁育场、新民市某种子站等字样,检查人员立即决定对其所有的种子和包装予以封存。面对满满一大车被扣留的种子和包装袋,店主露出满脸的绝望和无奈。 经天津蓟县工商局协助调查,现已初步查明当事人刘某在未取得种子分装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入散装的各类蔬菜种子、委托印制标有伪造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等内容的标签,以及购买部分他人的种子包装袋在其家中擅自分装种子,刘某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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