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晋中市公安局向刘志珍家属颁发了“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证书及奖章。颁发证书仪式上,榆次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向刘志珍学习的活动。 刘志珍参加公安工作30年,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1998年10月任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督察长后,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先后三次病倒在工作岗位上。2004年9月被确诊身患胃癌后,他仍以顽强的毅力带病坚持工作,不幸于2006年1月8日病故。刘志珍先后多次立功受奖。今年6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签署命令,追授刘志珍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