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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规定,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我市从今年6月30日的抄见电量起适当调整电价,平均每度电提高2.81分钱。其中对中小化肥用电调价幅度较大,居民用电由原来的每度0.475元调整为0.477元。7月11日,市物价局公布了调价通知。 据悉,这次电价调整具体标准分别为:居民用电,每度电征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0分钱;非居民、商业用电每度提价2.80分钱;非、普工业电价中,中小化肥用电每度电提价5.90分钱,其它用电每度电提价2.60分钱;农业生产用电每千瓦时提价2.60分钱。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并适当提高大工业电价标准,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计费由每月每千伏安18元调整为22元,按最大需量计费由每月每千瓦27元调整为33元。大工业电价中,中、小化肥用电每度电提价4.50分钱,其它用电每度电提价1.6分钱。 另悉,我市将严格执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等六类高耗能产业的差别电价政策。 此次电价调整已是国家连续第三年上调电价,2004年每度电平均上涨了2.84分钱,2005年上涨了2.52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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