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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告牌匾亮丽起来,一楼一品、一店一牌,以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要求,出现在大街上,并与街景相协调。经过近一个月的整治,11月1日,记者在我市城区汇通路上看到,这条路上的户外广告和霓虹灯、商业牌匾走向规范,夜间的汇通路广告牌匾犹如一道明亮的灯河,成为城市的一道景观。据了解,城区其它主干道迎宾街、新建路、锦纶路等路段的广告牌匾也将接受整治。 市人大代表们曾递议案,反映我市城区广告牌匾杂乱无章影响市容美观;在我市举行的重大节日庆典期间,也曾有外地游客建议,如果广告牌匾规范了,晋中城区会更加美丽。顺应民意,市城建监察支队从10月份起开始在城区范围内集中整治户外广告、霓虹灯和商业牌匾。整治重点为: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窗口”地段、城市商业地段等区域内影响城市市容的立式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广告和其他广告;以及各类不符合市容标准的商业门头牌匾、沿街店前、场地摆放的广告牌匾,在城区道路树木、电线杆的公用设施上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牌匾。 要求每个街道的户外广告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按照各条街道的设计要求统一制作或由产权人按设计要求自行制作,一店只设一牌,大型商业门面可设多牌,但必须统一高度、宽度和色调。砌墙体广告、楼顶广告、门头牌匾必须整洁有序,与建筑物风格协调统一。夜间经营的各类娱乐、餐饮业等门店摄制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主要以霓虹灯、透视灯为主。(记者 路丽华 见习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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