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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上午,我市在颐景国际大酒店召开座谈会,向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组汇报我市刑事诉讼法执法情况。率检查组莅临我市检查的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郭忠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焦丙英参加座谈会,市人大副主任郭绍华主持座谈会,副市长毕重谦代表市政府作汇报,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领导代表公、检、法、司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对我市的执法、司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作了肯定,并就一些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此次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刑事诉讼法在我省的深入贯彻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而组织开展的。旨在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安和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更好地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检查内容是1至6月份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检查组还对我市1至6月份公、检、法刑事诉讼案件和律师辩护的案卷进行抽查。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十多年来,我市始终把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作为全市依法治市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法学习实施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与刑事诉讼法相抵触的法规文件,不断改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较好地保证了《刑事诉讼法》各项规定在全市公安司法机关中的贯彻落实。 座谈会结束后,省检查组赴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实地查看。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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