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山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坚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一)准确把握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生产方式实现根本性变革,农村社会生产力得以充分释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主要农产品供给由短缺转为总量平衡、丰年有余,蔬菜、畜禽、小杂粮等产量稳居全省前列,成为山西重要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在全国率先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迅速,形成了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营销格局。农民就业方式发生积极变化,呈现出农业就业比重逐步下降、非农业就业比重稳步上升、外出就业较快增加的态势,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创三优”工作取得新进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巩固。以上变化,标志着我市“三农”工作已进入向更高层次跨越的新阶段。
但是,随着我市“三农”工作的整体提升,一些矛盾和困难也不断显现,今后需着力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解决农业靠天吃饭、农村社会面貌落后的问题;二是以建立农副产品直销为主的流通体系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服务体系为途径,解决“谷贱伤农”的问题;三是以提高种养殖科技化水平和机械化程度为出路,解决在自然资源日趋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困难、农民增收不快的问题;四是以建立新型农业经济实体和组织为手段,把农民更好地组织起来,解决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中生产规模偏小的问题;五是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解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管理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
(二)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义。“三农”问题关系到我市改革发展的全局。晋中作为欠发达地区和农业大市,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山西中部最具活力的经济带和城市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抓住关键环节,着力破解“三农”工作难题,努力消除制约“三农”工作的体制障碍,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省委《实施意见》,对推进全省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部署。我市各级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以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业化繁荣县域经济”的总体要求,深化农村改革,夯实农业基础,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和谐,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把晋中建成山西现代农业示范市,不断巩固和提升“三农”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四)目标任务。
1、体制目标:到2020年,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农民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全部行政村;乡村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农民群众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更加充分。
2、产业目标: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到202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13亿公斤,蔬菜总产稳定在40亿公斤,肉蛋奶总产达到7亿公斤,干鲜果产量达到18.9亿公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
3、增收目标: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8年的基础上增长1倍以上,达到1.1万元,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4、生态目标: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保护和利用成效显著,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极大提高。到2020年,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37%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7%以上;因地制宜实行垃圾区域集中收集处理,形成以沼气、太阳能为主的清洁能源利用格局;全市耕地保持在539万亩。
5、民生目标: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享受公共福利和生活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到2012年,新解决4万人的温饱问题;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农村教育、文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
(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即由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由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合作社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到2020年农户入社率达到60%以上。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增强为农民服务的经济基础与实力。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3年时间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镇水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农民用水协会,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加大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六)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永久性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9万亩,确保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允许和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水平。制定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和措施,对土地经营权流出的农户,在培训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被征地农民收入不减少,长远生计有保证;对土地经营权流入且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购置、新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金融服务上给予支持。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010年完成市县乡土地利用规划的编修工作,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省级土地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予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经批准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建制镇范围外的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逐步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探索“以城市住房置换农村宅基地、以城市社会保障置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机制,有效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
(七)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农民民主权利。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市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强化乡镇政府改善民生、服务“三农”、优化环境、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农村财务监督和审计,村财务公开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避免形成新的债务,到2010年全部化解“普九”债务。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村内各项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八)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生产。积极推广普及生土熟化、土壤培肥、节水灌溉、坝滩联治、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大力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工程,抓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到2020年完成改造300万亩,实现农民人均1.5亩高产稳产旱作农田。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到“十一五”末,实施好5处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完成17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抓好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和设施配套,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和改造一批农村“五小”水利工程,积极实施水保淤地坝建设项目和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农田灌溉保障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到“十一五”末,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2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0万亩。大力推行粮食丰产组装配套技术,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粮食单产。
(九)继续深入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加大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优势的农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优质蔬菜、健康畜产品和特色干鲜果品基地建设,保持晋中优势农产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建设优质蔬菜基地,到2020年全市设施蔬菜面积达到30万亩,产量22亿公斤,温室大棚类、露地茄果类、结球叶菜类、根茎类等蔬菜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100万亩。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产业,大力开展标准化、规模化、工厂化健康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养殖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20年,全市规范化养殖小区达到2000个,其中高标准示范园区达到100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0 %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优化水果品种品质结构,加大干鲜水果低效经济林改造力度,建立特色干鲜果品基地。到2020年,全市优势特色水果基地全部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50%的果园实现机械化,特色水果基地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形成优质鲜食红星苹果、出口酥梨、酿酒葡萄、加工苹果生产基地;干果经济林面积达到200万亩,标准化干果园面积占到果园总面积的70%以上,构建具有明显特色优势的“平川苹果酥梨水果区、东山红枣核桃干果带”优质干鲜水果基地。
(十)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强化基地规模建设,培育农产品品牌,紧紧围绕优势农产品开发,延长产、加、销链条,提高加工增值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到2020年,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2个、5—10亿元的5个、1-5亿元的30个,农产品转化率达到50%以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从区域规划制定、产业资金扶持上倾斜,支持规模加工企业牵头发展生产基地。2020年龙头企业要带动基地240万亩、农户55万户。
(十一)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重达到80%以上。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和监管,到2020年全市80%以上耕地实现无公害生产。积极稳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加强农产品重点流通环节和重点分销网点的质量检测,2010年基本建成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行农产品可追溯标识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开展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切实提高科技的应用转化率。加强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的科技项目合作,促进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加强自主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加强公益性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广应用多功能、智能化和精准化的农业机械装备,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达到420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5%。加强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测,提高农业防灾减灾避灾能力。
(十二)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充实县乡农业技术力量,三年内完成县、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在“晋商农网”网络平台功能升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脑、电视、电话资源,以“三电合一”方式,大力实施“十万农民网上行”和农科“110”,实现信息服务的“零距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2009年完成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建设任务。完善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健全县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到2010年形成网络化森林监管和造林绿化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植物保护应急防控体系装备和队伍建设,提高对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到2020年建成市、县、乡三级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减免农产品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十三)加快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网上营销、物流配送,初步建立辐射全市农村的现代流通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到2015年便民连锁超市覆盖所有行政村。积极发展区域性配送中心,到2020年发展60个以上。鼓励支持发展蔬菜、果品等保鲜储藏库建设,实现反季节销售,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培育和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到2020年,全市规范发展大型综合性农产品交易市场20个。
(十四)依托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旅游业。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丰富优势和特色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一批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精品休闲观光农业旅游景区景点。重点建设以昔阳大寨等农村为代表,集传统农业历史回顾、现代生态农业观光体验为一体,反映农业、农村、农民风貌的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以介休张兰、洪山,太谷东贾,榆次后沟,和顺许村,左权老井,榆社云竹湖等为重点,形成以农业观光、采摘度假、休闲避暑为核心内容的生态旅游村和民俗文化村。以晋中开发区城郊农业观光园、平遥杜家庄汾河温泉农业观光园和介休维群现代都市生态观光园为核心,沿108国道建设12个观光休闲农业景区,形成独具特色的晋中盆地观光休闲农业集群。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培育发展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农家乐”50户,提升农业级次。
(十五)建设榆太祁平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山西农业发展新高地。充分发挥榆次、太谷、祁县、平遥四县(区)农业资源、发展基础、设施条件、科技水平、区位交通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以108国道为轴线,以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农科院等院校为依托,以十大示范园区为核心,以四大农业基地为载体,按照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三个层面有序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内,建设无公害蔬菜、优质畜禽养殖、特色干鲜果生产基地和观光农业基地,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明显的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高标准农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体系和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到2010年,示范区农业总产值达到72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400元;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比2007年增加一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并辐射带动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其他县(市)也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寿阳县要重点发展玉米丰产方、旱垣蔬菜。
五、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十六)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不断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以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龙头,不断扩大和完善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创新。加大政府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用足用好中央、省对农村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保证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的及时和足额到位。加快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标进程,到2020年,30%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一级馆标准,60%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二级馆标准。加快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到2020年,实现乡镇文化站设施配套齐全、85%以上的农村文化室基础设施达标。提高农村电影放映质量,扩大放映队数量和覆盖范围。完善送书下乡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20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普及到每个行政村。继续搞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积极发展农村特色文化,继续办好中国(晋中)社火节、清明(寒食)文化节等民俗文化节庆活动,培育一批文化节庆品牌。制定扶持民办文化发展的政策,促进民办文化大院、农民书屋、民营剧团、特色文化博物馆等民办文化实体不断发展壮大。加强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发展农村体育事业,以一县一中心、一乡一广场、一村一场地为目标,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以“十星级文明户”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和谐创建活动,革除农村陋习,形成农村和谐文明新风尚。
(十七)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水平,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两免一补”政策,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就学,完成学业。不断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多村联办学校建设,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到2010年,建设1000所符合国家办学要求的农村标准化学校。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相当。到2010年,农村适龄人口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完善农村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并逐步实行免费。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巩固发展晋中市职业教育集团和县级职教集团,重点建设2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着力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支持办好市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驻晋中大中专院校,加强高校与广大农村地区在专业设置、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对接,推进产学研结合,带动农村发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建立新教师农村服务期、农村教师培训、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和区域内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扶持农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提高现代远程教育应用水平,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十八)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县级医院及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善乡级卫生院、卫生监督站和村级卫生所设施。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达到1600平方米以上,医疗设备达200万元以上。加大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工作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到2020年,45岁以下医技人员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修(半年以上)率达到80%以上。招聘医学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村卫生机构工作,到2020年,乡级卫生机构大专以上人员占80%以上,村级中专以上人员占80%以上。建立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制度,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分批培养乡村医生。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保证每一个行政村有一名乡村医生。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拓宽救助渠道,改进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比例。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体系,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使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实现全覆盖,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疫接种范围,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妇幼保健,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快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偏高问题。
(十九)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政府补贴、集体补助,调动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参保率和保障水平,争取2012年试点县适龄参保人数达到50%以上,2015年覆盖所有县(区、市),适龄参保人数达到8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有效对接。加强农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到2015年,建立起规范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提高农村非农就业管理法制化水平,农村地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完善农村低保工作运行机制,加大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实现应保尽保目标。加大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力度,力争2015年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提高社会福利和慈善救助的整体水平,构建市、县、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四级福利网络和慈善服务网络。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发展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小型分散工程为辅,到“十一五”末,全部解决11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推进行政村自来水入户标准化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客运站场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推进农村公路网络化,城乡公交一体化。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效、通畅、快捷、安全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加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保证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积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沼气、秸秆气化、节能吊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形成农业生产无害化、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农村“四化四改”进程,到2015年全市农村基本完成“四化四改”任务,彻底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和监管。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推进生态县(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建设。大力实施“山上治本”和“身边增绿”工程,到2020年,全市11个城市、59个集镇和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庄实现园林化目标。
(二十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步伐。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两区”开发为重点,继续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扶贫、“雨露计划”等开发工程,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采取分类扶持办法,到2010年优先完成和顺、左权两县251个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对榆社、昔阳的344个贫困村给予倾斜扶持,加快脱贫致富进程。积极转变扶贫方式,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和企业单位定点扶贫;各有关部门要对项目、资金实行捆绑倾斜扶贫;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推广“庄园经济”发展模式,拓展开放扶贫,构筑“大扶贫”格局,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二十二)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农村社区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继续抓好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平安创建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规范乡村两级调处中心和调处程序,开展区域巡防守护,推广视频监控设施,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民族、家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黑恶势力、破坏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行为。加强地质灾害、地震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农村道路、水电、通信设施抗灾保障能力和危机处置能力。
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农业,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建立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担保等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积极探索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快由市、县财政直接用于农业生产项目投资向贷款贴息转变,放大支农资金效应。
(二十三)深化对农业投入体制的改革,建立支持农业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市、县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5个百分点,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农业科技发展、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民技能培训以及农村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新增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60%以上用于农村,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的80%以上用于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国家、省争取用于农业和农村的专项投资,增加上级财政对我市农业的直接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国债、外债政策,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债、外债资金,支持农村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建立市、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推广以县为主整合支农资金的经验,按照我市“三农”工作重点和农业发展规划,统筹使用支农资金,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购置农机具补贴工作,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对粮食生产大县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县的转移支付和奖励补贴,推动我市农产品的增收和上档升级。
(二十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服务制度,着力解决农村资金短缺难题。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大力扶持发展小额贷款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并建立独立的考核机制。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不断扩大涉农服务范围,完善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好服务农民主力军的作用。放宽金融机构对涉农贷款的呆账核销条件。开放民营资本进入微型金融服务业的途径,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体制,把大型农用设备、林权、水域滩涂、四荒地使用权等纳入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从2009年起对大宗农产品和大型农业机械开展保险试点。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切实提高农村人口特别是低收入人群保障水平。选择县域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区、市)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发展基于订单和保单的金融工具,在银行间市场探索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二十五)加大煤炭反哺农业的力度,建立以工补农的有效机制。积极探索以煤补农的有效实现形式,广泛开展煤矿企业与农村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和引导煤矿企业投资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要求,配套和完善以煤补农的政策和机制,采取冠名、立碑、投资补助、费用税前列支等方式,调动煤矿企业投入的积极性;试行采矿单位向周围农民进行直接补偿的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设立以煤补农专项资金。加大煤炭对林业的反哺力度,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两权价款”用于生态建设、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的比重,加大地方电力建设专项资金对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用沼气建设的补贴。提高以煤补农的统筹层次,加快乡、县统筹向市统筹过渡。积极探索以工补农的实现途径,推广昔阳“企官带村官”和“企业带农村”模式、介休“一企推一村”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家、工商企业帮助农村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拓展农产品销售,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推广实用农业技术,参与农村公用产品开发、社会事业建设。
七、建立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十六)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108国道沿线小城镇群建设,建设一批工业型、商贸型、旅游型的特色小城镇。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原则,统筹城乡规划布局。围绕建设大太原经济圈发展战略,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生活区、新型工业园区、物流商贸区、休闲旅游区、生态涵养区等,编制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布局,重点加强工业园区、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三晋国际商贸物流城、山西粮食物流基地、山西国际分销物流港、煤炭物流城、图书配送中心等大型项目建设,实现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资源集约。坚持城乡一体化原则,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交通网络,加快汾阳-邢台、榆次龙白-祁县城赵、平定-黎城等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一级公路建设,改造县乡村公路,建设重点城镇之间的快速通道。加快县城和重点集镇供水、供热、供气、污水与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农民进城门槛,提高集聚和辐射能力。坚持城乡联动原则,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统一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就业体系,实行城乡劳动就业、劳动报酬、子女上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实现社会资源和人文关怀的平等共享。
(二十七)找准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坚持因地制宜,明晰发展思路,抓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从土地、项目、财政、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权等方面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加快形成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县域经济的比较优势和综合实力。加大对贫困县、山区县、无煤县发展的支持力度,推进东山大开发、平川大发展进程。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县域内二、三产业。大力实施工业兴县战略,建立新型工业化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业经济重点县实行单独考核制度。优化县域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引进县域外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降耗,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5%。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比2007年翻一番。大力发展县域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3+7”战略,提高县域服务业比重。支持矿产资源缺乏的县发展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
八、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十八)完善组织体系,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并不断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各级党委要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进一步强化县级对“三农”工作的统一领导。尽快设立市、县党委农村综合工作部门,强化对“三农”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加强对农村社会的调查研究工作,善于发现、研究和解决新问题,切实提高领导“三农”工作的能力。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新农村建设、和谐稳定等纳入县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加大对各地特别是农业区“三农”工作的考核力度。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十九)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
——完善村级组织。坚持不懈地推进后进党支部整顿,引深“三级联创”,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在农村的坚强领导核心。到2010年,全市“五个好”先进乡(镇)党委的比例达到47%,“五个好”先进村党组织和达标村党组织不少于80%。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两推一选”制度,提倡和推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好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10年覆盖全部行政村。加大村级组织建设投入,认真总结推广对农村干部实行“两保一奖”的制度等经验,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管理、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
——充实农村干部队伍。注重从致富能手、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合作组织带头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激励和引导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任职,鼓励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继续推行公开招考和选派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加大对大学生“村官”培养和选用的力度,充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拓展农村干部成长空间,提高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比例。继续实施农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培训基层干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教育,通过财政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
——提升农村党员素质。全面提高理论水平,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健全党内议事规则,完善党内通报制度,畅通党内反映渠道,保证党员行使权利。增强农村党员致富能力,发挥农村党员的“双带”作用,积极倡导农村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帮扶等活动。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生活贫困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三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在农村的良好形象。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积极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质询和定期评议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农村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协调、督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中共晋中市委
200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