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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晋中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榆次区锦纶街道办事处举行。会上宣布,今后1个月,我市犬类管理试点工作将在锦纶办事处辖区范围内展开。这之后,犬类管理工作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家里养起了宠物狗。这些宠物狗在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犬吠扰民、影响公共卫生、咬伤人、传染狂犬病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切实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去年,我市出台了《晋中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收容整治流浪犬倡导文明养犬行动》的通告。市公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市建设局联合制定了“全面贯彻实施《晋中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今年3月,市政府秘书处下发了发挥职能部门职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我市犬类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的通知后,公安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犬类管理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将从榆次区锦纶街道办事处开始。 在试点犬类管理整治工作中,市公安局组织各级公安部门及派出所开展工作,社区民警会同社区、物业小区工作人员,一同给居民散发晋中市社区文明养犬公约,开展养犬情况摸底调查,特别是摸清饲养小型观赏犬、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犬类养殖场、犬交易市场的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办证,试点期间,养犬人可持社区、业主委员会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到城区锦纶派出所办理《犬免疫证》和《养犬许可证》。试点期结束后,养犬人可到犬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我市公安部门还要对辖区流浪犬、遗弃犬和违规犬进行彻底搜捕。对于部分养犬人的违规养犬行为,将按照《晋中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罚。通过这一系列的集中整治,因犬而生的各类扰民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记者 智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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