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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下午,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行深入部署。市委书记李永宏,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忠实在晋中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四项监督制度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于健全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的新突破,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贯彻落实的针对性。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将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以最坚定的态度整治不正之风,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违规必究、失责必问,始终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队伍建设,增强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安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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