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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署政府系统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 2010-9-9 被阅览数: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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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和学习弘扬右玉精神,全面优化和提升我市发展环境,从9月6日起,市政府将用1个月时间,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这是记者从当日召开的市政府系统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动员会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抓发展环境建设,连续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务环境建设”等活动,使全市发展环境逐年好转。但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影响和制约我市发展的一些问题日渐暴露出来。为此,市政府决定在政府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力求解决服务意识差、工作效率低、行政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我市跨越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此次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以创优发展环境为总目标,活动为期1个月,集中整治范围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单位,包括各条管部门。活动分学习自查、解决问题、整章建制3个阶段,每个阶段用时各10天,整治内容包括六项:一、落实办事制度。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必须公开,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二、强化行政责任制。凡国务院、省政府颁发的政策法规,市政府制定的重大措施,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依法具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机关,必须明确具体的裁量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四、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涉及安全、民生等方面的、明显违法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五、项目服务到位。凡列为全市重点工程的项目,相关审批部门必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六、公开监督到位,凡行政投诉必须进行解答、查处,处理结果要向投诉人通报。 会议要求,通过1个月的集中整治,市政府系统发展环境要达到“强化三种意识,做到三个规范,实现三个提高”的目标,即强化发展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岗位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力打造“创业最宽松、社会最文明、人居最安全和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三最四低”发展环境,为推进“转型发展先行区、晋商文化复兴地、现代宜居生态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记者 闫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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