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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召开常委会议
发布时间: 2010-9-27 被阅览数: 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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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讨论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二O一O———二O二O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和《晋中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本报讯 9月2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省纪委长治会议精神并听取市纪委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和《晋中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市委书记李永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长治会议精神并听取了市纪委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推动内需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突出查处重点,强力推进煤焦和工程建设两大领域反腐败工作;深化农廉工作,着力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排忧解难,扎实开展纠风治乱和信访稳定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抓队伍不放,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工作指导,整体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全市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推进有序,成效明显。会议指出,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作风纪律进行了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使部分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行贿受贿行为,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败坏选人用人风气,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纪国法坚决不允许的。会议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头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政策法规,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进行整治的重任,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和《晋中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会议指出,要按照“明确目标、统筹兼顾,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改革目标,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制度改革。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扎实推进干部信息公开工作。 李永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纪委监察局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他指出,市纪委监察局在确保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和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落地的工作任务,分行业、分系统、分片区对项目落地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些部门和个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李永宏强调,要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专门办案地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为基层纪检机构顺利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李永宏强调,实现转型发展、赶超发展需要超常的思路、措施和精神状态。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不定期地对干部工作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查处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等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要严厉打击项目引进、落地、建设过程中的歪风邪气,确保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顺利推进。 李永宏强调,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端正用人导向、形成良好风气、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党委“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选人用人的重要责任,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综合群众评价、工作能力、党委意见等多方面因素把好用人关;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问题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跑官要官行为,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李永宏强调,全面实现我市“经济转型、赶超发展”战略目标,关键在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用创新的办法破解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健全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形成选拔公道、任用准确、管理严格、监督有力、导向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 李永宏要求,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进选人用人“阳光”运行。要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适时、适度的原则,通过预告公示、召开民主推荐会议等多种有效方式,及时公开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干部监督等信息,真正做到以公开促民主、以公开促公信。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江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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