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科出席纪念《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两周年专题文艺晚会
10月14日晚,在榆次区文化中心大剧场,纪念《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两周年“预防职务犯罪构建和谐社会”专题文艺晚会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瑞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纪萍、杨建林、尚金华,市政协副主席胡俊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相成出席晚会。
此次晚会由榆次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主办,榆次区人大法工委、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榆次工商分局、安监局、国家税务局、文化局和山西省煤销集团榆次公司协办。举办晚会的目的是要更好地学习《条例》,宣传《条例》,掌握和运用《条例》,进一步规范各级干部的从政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自觉遵章守纪、当好人民公仆。
2008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此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两年多来,我市各级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基层组织,积极落实《条例》规定的预防职责,积极探索、锐意进取,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开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局面。
当天举行的晚会上,由榆次区国土局、工商局、人民检察院、安监局、国税局和人大法工委等单位选送的节目形式多样,不仅有舞蹈、独唱,还有小品、情景剧和器乐表演,精彩纷呈的节目一次次将晚会推向高潮,大剧场内掌声不断。
晚会上,主办方还表彰了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预防职责、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魏荣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