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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检机构也要接受“安检”
发布时间: 2012-8-3 被阅览数: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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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是否可以安全上路,这要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测,那机动车安检机构自身的行为规范、检测水平又如何保证呢?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市质监局将采取明察暗访、档案抽查、数据监测、现场检车等措施,对全市范围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市质监局将与市安检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各种措施集中对全市辖区内的安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检验资质是否真实有效、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文件资料是否完整、检测设备维护情况、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收费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内容。对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安检机构资格许可证书。 质监部门还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在安检机构、车管所、互联网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质监局要定期向公安交管部门通报已取得资质的安检机构的批准项目、名称和地址等有关信息,市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在网站(网页)上予以发布,对严重违法的安检机构要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此外,专项整治中还将对非法中介进行挤压打击。首先要求安检机构通过简化工作流程等方式为群众检车提供便利,挤压非法中介的生存空间;同时要加大宣传告知力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安检机构还要对场内及周边的非法中介和人员进行清理,对存在扰乱办公秩序、骗取群众钱财等非法中介人员,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对安检机构参与非法中介活动,违规开展检验行为的,质监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 史俊杰) cq.qq.com/a/20120326/000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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